新市民納入民生災害綜合保險保障范圍
來源:太倉日報
責編:朱敏
時間:2016-06-21
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,,《太倉市民生災害綜合保險實施辦法》已出臺,,擴大了自然災害民生綜合保險保障范圍,,符合條件的新市民將自動入保,。該辦法將從今年8月1日起施行,。
2011年,,太倉市探索建立民生災害綜合保險制度,,創(chuàng)新實現由政府主導,、保險服務,、百姓受益的政策性自然災害救助新機制,。該保險主要由“自然災害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障”和“自然災害房屋保險保障”兩部分組成,,其中自然災害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障的保險費為每人每年3元,自然災害房屋保險保障保險費為每戶每年7元,。保費由市,、鎮(zhèn)(區(qū)、街道)兩級財政各負擔50%,,老百姓不用花一分錢,,就能得到相應的人身意外傷害賠付和自然災害房屋損失賠償,有效解決了居民災后的救助問題,。
今年,,太倉市新出臺的民生災害綜合保險實施辦法,則明確了“自然災害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”的保障范圍,,在原有的本市戶籍居民基礎上,,增加了在太倉市已辦理居住證并在事發(fā)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的新市民(新市民名單以人社部門提供的為準)。同時市民死亡和傷殘的賠償限額,,除搶險救災或見義勇為過程中造成死亡,、傷殘外,其余均按出險時不同年齡段分別確定賠償額度,。需要提醒的是,,被保險人如因吸毒、醉酒等非正常精神狀態(tài)而溺水死亡的屬除外責任,,不在該保險責任范圍內,。(記者 邢智豐)
2011年,,太倉市探索建立民生災害綜合保險制度,,創(chuàng)新實現由政府主導,、保險服務,、百姓受益的政策性自然災害救助新機制,。該保險主要由“自然災害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障”和“自然災害房屋保險保障”兩部分組成,,其中自然災害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障的保險費為每人每年3元,自然災害房屋保險保障保險費為每戶每年7元,。保費由市,、鎮(zhèn)(區(qū)、街道)兩級財政各負擔50%,,老百姓不用花一分錢,,就能得到相應的人身意外傷害賠付和自然災害房屋損失賠償,有效解決了居民災后的救助問題,。
今年,,太倉市新出臺的民生災害綜合保險實施辦法,則明確了“自然災害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”的保障范圍,,在原有的本市戶籍居民基礎上,,增加了在太倉市已辦理居住證并在事發(fā)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的新市民(新市民名單以人社部門提供的為準)。同時市民死亡和傷殘的賠償限額,,除搶險救災或見義勇為過程中造成死亡,、傷殘外,其余均按出險時不同年齡段分別確定賠償額度,。需要提醒的是,,被保險人如因吸毒、醉酒等非正常精神狀態(tài)而溺水死亡的屬除外責任,,不在該保險責任范圍內,。(記者 邢智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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